以投资委托人索贿,温州市一国土规划所原工作员因贪污受贿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0-02-02 08:22:16 编辑: 江西省抚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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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国家公职人员,却迷恋传销组织犯罪团伙说白了的“投资新项目”。当投资落败欠了巨额债务后,他不但沒有迷途知返,只是利用手里的权利,规定审批户投资自身投的新项目,变向索贿。
7月25日,澎湃新闻网(www.thepaper.cn)从温州永嘉县检察院获知,贵院此前以因涉嫌贪污罪对永嘉县生态资源和规划局岩坦国土规划所原工作员杨某锋另案处理。
经检方核查,被告杨某锋,1971年出世,2010年10月起在永嘉县生态资源和规划局岩坦国土规划所工作中,关键承担岩坦镇张溪、溪口、黄南等小区的乡村个人盖房审批、农田违反规定监督,自然灾害预防,涉土信访调解等工作中。
民事起诉书控告,2017年至2019年里,杨某锋利用职位便捷,在申请办理本管辖区内的私建审批、信访调研等工作上,以投资“赛比安”、选购“隆曦酒”等委托人向多位审批户索取好处费。
为防范风险,杨某锋还找在该所工作中近20年司机李某全协作,由李某全同意以选购养生酒的委托人向审批户需要钱,过后分取一部分受贿款。对于什么人该投资哪家新项目,该出要多少钱,都由杨某锋自身依据另一方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决策。
期间,被告李某全(岩坦国土所司机)协助杨某锋向审批户索取好处费,过后分取一部分赃款。核查,杨某锋索取好处费总共22.17万余元。李某全合谋杨某锋相互索取好处费总共4.94万余元,分到在其中1.4万余元。
据杨某锋口供,因前两年投资落败,欠了百来万余元,每月色贷款利息还要还9000元。他便想利用手上权力牟利,但又害怕立即向审批户要现钱,他就要审批户在自身投资的“赛比安”“隆曦酒”等新项目上投资、加单、买红酒。
澎湃新闻网查寻公布报导发觉,杨某锋所投资及规定审批户开展投资的“赛比安”“隆曦酒”等新项目,事实上为传销组织新项目,现阶段已如数被所在地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检方控告,杨某锋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位便捷,索取他人财物,金额极大,李某全合谋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别人职位便捷,索取他人财物,金额较大,其个人行为均违犯了刑诉法,理应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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